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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我不是一個大方的人, 但是這件事我真的不覺得我的反應太激烈.


話說三個月前, 我親愛的 Brother-in law(BIW) 在我們住的附近找到一份工作, 老公說他先借住一陣子等他女朋友找到工作他們就會在 Albany 租房子.


不知道是家庭背景的關係, 還是我是個很注重隱私的人, 我其實不喜歡人家來我們家住,一兩天我可以接受,但是長住我就會覺得沒有隱私 & 受不了.


但是因為是老公的弟弟, 我就想好吧!反正只是暫時....但是, 誰知道一暫時就暫時了三個月...........


剛剛新婚的我們彼此都還在適應對方的生活, 很多生活小細節是彼此無法忍受或是無法理解的,當然因為這樣也會有所爭執..例如,男生上廁所就可以把尿滴的到處都是(用滴已經很客氣了,其實是用噴的!!)一個老公我還可以忍受,唸一唸他就會去清理. 但是自從 BIW 住進來後, 我每天都要刷廁所和浴缸.... 啊!!! 我受不了別人住在一起!!又不是住在大學宿舍!!


是我潔癖太嚴重嗎???是我太小氣嗎???但是我覺得一個成年人都已經32歲了,還一直借住在哥哥家好意思嗎?? 我不是不喜歡我的 BIW, 但是要有限度吧? 也許他的家庭認為借住在別人家很平常, 互相幫忙也不是這樣幫吧? 弟弟闖禍, 哥哥就在後面擦屁股. 兒子欠錢,媽媽就趕快在後面還.請問一下他這樣會覺悟嗎???


這樣也會間接影響到我和老公的之間關係.......唉.........結婚果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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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my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