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Oh! Marriage!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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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我不是一個大方的人, 但是這件事我真的不覺得我的反應太激烈.


話說三個月前, 我親愛的 Brother-in law(BIW) 在我們住的附近找到一份工作, 老公說他先借住一陣子等他女朋友找到工作他們就會在 Albany 租房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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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突然想到距離台灣的婚禮只剩下兩個月, 基本上簡單的都準備的差不多了.
剩下的就.....加緊尋找中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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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! 今年我認識的人之中有很多人要結婚, 2 位表姊, 一位表妹, 再加我 .

之前回台灣過年時就開始看婚紗, 挑宴客餐廳, 陪表姊去挑結婚婚紗(增加一點實戰經驗~~), 雖然錯過和表妹去挑片的機會,還是很開心前幾天看到她的婚紗照, 當然也深深覺得照婚紗照實在是很難滿足每一個人.  結婚明明就是只要兩人相愛才結婚, 但只要一開始準備結婚的事, 就不再是兩個人了....是一堆人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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